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政策对我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8月16日上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纳入医保的基本情况。会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政策对我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带来影响进行了介绍。
据马立新介绍,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近年来,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我省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报告发病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是全国最低的3个省市之一。但我省作为人口大省,乙肝、肺结核发病人数仍然较多,长期位居全省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的前两位。因此,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是我省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的重要举措。
进一步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测算,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治疗周期18-24个月、治疗费用20余万元,慢性乙肝患者则需终身服药。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为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诊断和抗结核药物,同时为耐药结核病患者提供住院及门诊随访治疗费用补助。医保政策出台后,之前项目无法覆盖的部分药物将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提高,患者经济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进一步提升疾病诊疗效果
目前,我省通过设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构建分层分级的诊疗模式,为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提供方便可及的诊疗服务,全省普通肺结核和慢性丙肝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医保政策出台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更多的治疗药物,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诊疗方案,对患者进行全程规范治疗,患者治疗依从性将进一步提高,进而推动患者治疗效果和治疗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提升随访管理质量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三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将结核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每月1次的随访管理服务,同时试点开展慢性乙肝患者免费随访查体。医保政策出台后,我们将加强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医保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实施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患者随访管理质量。